嵩县柴胡,又名会柴胡、嵩胡,是嵩县的地产中药材,属北柴胡,产于嵩县十六个乡镇,来源于伞形科植物柴胡Bupleurum chinense Dc.d的干燥根。宋代苏颂在《图经本草》中称:“柴胡生弘农峪及冕句”文中所提弘农即弘农郡,嵩县在宋代设制陆浑县,属弘农郡。因其根粗大肥壮,色黄褐,不留残茎,挥发油、皂苷含量高,疗效好,有“柴胡王”、“嵩胡”之美誉。
简介
嵩县柴胡耐寒耐旱,适宜在600-800米海拔高度浅山区较干燥的山坡、林缘、林中隙地、草丛及沟旁生长,比较理想的土壤为壤土、沙质壤土或腐殖土。嵩县地处丘陵山区,气候暖和,适宜多种药材生长。据有关部门在嵩县进行药材资源普查表明,该地药材种类达1162种,进入市场的就有364种。为开发利用当地药材资源,1980年嵩县野生柴胡列入科研项目,对其特性、育苗、播种、管理、采收、加工进行了一系列研究。至1983年试种成功起,先后获河南省科技成果三等奖,洛阳市科技成果一等奖。 2004年12月,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核通过,决定对嵩县柴胡实施原产地域保护(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184号)。
(一)土壤条件
土壤为黄棕壤土或棕壤土,pH值6.2至7.0,有机质≥1.2%,海拔260米至1500米。
(二)栽培管理
1、选种:选用上年成熟种子,亩播种量在2.5公斤至3.0公斤。
2、采收与加工:第二年9月至10月份采收,剪去须根,分等包装。
1、性状特征
主根粗壮,侧根少,色黄棕,气香味浓。
2、理化指标
挥发油≥1.20%,柴胡皂苷≥1.0%。
在嵩县柴胡原产地域范围内的生产者,如使用"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",须向嵩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柴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机构提出申请,经初审合格,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后,方可使用嵩县柴胡"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"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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