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保护时间:2006年3月23日,经国家质检总局[2006]第40号公告批准实施保护
保护范围: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现辖行政区域内
产品特色
南江是我国最早种植核桃的地区之一,南江山核桃种植也是南江县历来传统优势产业,栽培历史悠久。南江山核桃产于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、国家“AAAA”风景光雾山景区内,以其生态环境优良、品质纯正,产品干果果面光滑、缝合线低平、果大壳薄、核仁饱满、风味香甜而闻名于世。
获保护后的成效
年产量由批准前的不足100吨上升为批准后的近300吨,年产值由批准前的150万亿上升为批准后的500万亿,农民年均纯收入均增长1 0%以上。
产品获奖情况
2001年,南江县被国家命名为“中国核桃之乡”和“全国经济林建设先进县”。南江山核桃2008年被批准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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