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位置:首页 > 行业 > 四川分中心 > 四川

彭州大蒜

2016-12-20 10:10:44 分类:四川 阅读:

 

受保护时间:2007年9月13日,国家质检总局[2007]第145号公告批准实施保护

 

保护范围:隆丰镇、丹景山镇、葛仙山镇、敖平镇、军乐镇、天彭镇、致和镇、丽春镇、升平镇、通济镇现辖行政区域

 

产品特色

  四川彭州市种植大蒜历史悠久,远近闻名,清嘉庆十八年《彭县志》第四十卷物产载:“蔬之属大蒜,蒜苔产万家庵”,已成为传统大宗农田经济作物之一。彭州大蒜成熟蒜头产品每100克含水分≤70,脂肪≥0.65克,蛋白质≥6.7克,氨基酸总量≥4.5克,大蒜素≥560毫克。外皮淡紫红色,形状扁圆,整齐,蒜籽香味浓,辛辣味重,汁液粘稠,营养元素含量高。

 

获保护后的成效

  获地理标志保护后,彭州大蒜种植面积达到了16万亩,占小春耕地面积的70%- 80%,其中尤以隆丰镇种植面积最大,达3万余亩,占全镇耕地面积的95%,大蒜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%以上。蒜苔平均单产500公斤左右,蒜头平均单产500公斤左右,亩产值3000-4000元,农民每亩纯收入2000-3000元。全市蒜籽总产量达9000万公斤,蒜苔7000万公斤、总产值在5亿元以上,除自留种外几乎100%外销。彭州大蒜已经成为江苏、云南、河南、湖北,安徽、陕西、广东、广西等地青蒜和早熟蒜苔栽培的当家主推种蒜品种,每年还出口到越南、日本、泰国、韩国、新加坡等国家,其品质深受国内外的赞誉。

 

产品获奖情况

  彭州大蒜在全国大蒜业的声誉很高,2005年彭州市蔬菜产销协会(下设大蒜专委会)荣获全国百强协会。隆丰镇连续4年都被评为“特产之乡先进单位”,2004年被评为“全国优质大蒜生产龙头乡镇”。2002年10月在中国西部农业博览会上彭州大蒜被评为“名优农产品”,2003年11月“彭州大蒜”被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为A级绿色食品。2005年10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授予彭州市人民政府蔬菜办公室“大蒜(蒜苔、蒜头)种植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”。

  • 商城二维码

  • 公众号二维码

中商企名优特(北京)认证中心

  • 电话:010-65305695
  • 传真:010-65305695
  • 邮箱:zsqmyt@126.com
  • 网址:www.cfhqs.org.cn

Copyrights @2021 CFHQS.ORG.CN 版权所有

京ICP备16055916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