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14日,2016年首届中国-拉美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在第10届中国-拉美企业家高峰会框架下,在河北唐山成功召开。中国贸促会副会长王锦珍、哥伦比亚-中国投资和贸易商会会长卡洛斯·隆德罗出席研讨会并致辞。中国-墨西哥商会秘书长维克多·卡德纳,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石永红,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副所长龙传红,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何贵才,北京市盈科(广州)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傅军,智利CAREY律所负责人罗焱,巴西Mattos Engelberg Advogados律所负责人马杰、太原钢铁(集团)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牛建红参加了专题研讨。来自乌拉圭、阿根廷、巴西、秘鲁、墨西哥等拉美31个国家的工商界领袖、法律专家,贸促会系统领导、法律负责人,中国和拉美企业代表约200余人出席研讨会。
王锦珍副会长在致辞中指出,中国—拉共体论坛的建立、首届部长级会议的召开,使中拉关系实现了跨越式发展,使中拉成为了平等互利、共同发展的全面合作伙伴,中拉政治互信更加巩固,中拉对话合作更加顺畅,中拉利益融合更加紧密。随着中国—拉美经贸深入发展,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对专业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。他提出四点建议:一是加强法律服务机构联系,探讨建设多双边法律服务机构合作平台;二是加强定期法律交流,多样化信息互通方式;三是加强法律咨询,共同为企业提供多样化法律服务;四是促进纠纷解决合作,帮助企业化解经贸纠纷。
卡洛斯会长在致辞中指出,拉美各国情况都不一样,非常复杂,因此很多公司在投资过程中会面临一些风险和监管、税制等方面的困难。我们非常重视知识产权和纠纷解决。知识产权是十二大经济发展支柱之一,所有的拉美国家作为世贸组织成员都签署了关于知识产权的协议,通过协议保护知识产权。我们希望能够通过加强中国-拉美的法律合作,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,通过多样化的方式来解决纠纷。
与会专家以“深化区域合作与贸易投资法律风险防范”为主题,就贸易投资法律风险防范和多元化争议纠纷解决两个议题开展研讨,旨在创新中国与拉美商事法律合作方式,推动中国和拉美国家商事法律交流与合作。与会人员一致认为;一要共同搭建中国-拉美多双边法律合作平台;二是要完善商事法律服务体系;三是要增强企业“走出去”风险防范能力;四是要推动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
研讨会由中国贸促会、河北省人民政府、中国人民银行和美洲开发银行共同主办,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、河北省贸促会承办。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刘超、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张顺,中国贸促会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副主任谭剑分阶段主持了研讨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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